校内各单位:
近日教育部印发了《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》,并发布了《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》,请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备案工作,按照附件的“行动方案”和“管理办法”的要求开展自查。
依照《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》涉及到的部门,请1月3日前在“数字北外-服务大厅”中找到“教育移动应用备案信息”,根据实际情况填写《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信息表》和《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》,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组织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。
联系人:连老师,电话:88816595。
信息技术中心
2019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