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技术中心语言实验室是学生进行视听说训练的重要教学场所,其设备先进、技术复杂。为了使设备良好运转,延长其使用寿命,发挥应有的效益,保证教学顺利的开展特制订以下规定:
1、教师首次使用语言实验室前,必须经过技术培训,培训合格后,方可使用。
2、各系负责排课的教师,统一到教务处进行排课。由教务处下发课表到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,课表确定后,不得擅自变动。如有变化应提前由院系办公室与教室管理人员协调。
3、授课教师应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。
4、语言实验室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,教师不得离开教室或让学生代管,设备出现故障时,教师要及时然后通知管理办公室技术人员,不得自行处理。
5、在语言实验室上课的学生要固定座位,不得随意变动,由教师填写固定座位表,交管理办公室备查,严禁在课桌及隔板上乱写乱画。
6、语言实验室内教学设备,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携出室外。
7、保持教室内清洁卫生,严禁在语言实验室内吸烟、吐痰、吃东西和乱扔纸屑。
8、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设备设施损坏,将追究当事人责任,并进行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