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技术中心教学仪器设备数量多、价值高,是学校、市、区的重点防火单位。为了加强信息技术中心防火安全工作特别制定本规定:
一、实行防火工作岗位责任制
为了更好的落实安全防火工作,明确防火安全责任区,信息技术中心实行防火工作岗位责任制。防火工作岗位责任制以科室和业务部门为单位,各科室、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岗位责任人,对所管辖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负责。
二、建立信息技术中心义务消防队
建立信息技术中心义务消防队,负责中心的义务消防工作,根据学校保卫处的统一安排,定期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,做到会检查、会宣传、会报警、会使用消防器材,能扑救初期火灾。
三、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器材
1、信息技术中心各机房、库房、大小礼堂和公共走廊要根据不同要求配置各种消防器材。
2、信息技术中心各层消防设备,不得任意乱动,由义务消防组织定期检查,保证设备完好。
四、电教楼安全用电和易燃危险品的管理
1、建立健全操作流程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,严禁违章操作,非本室人员不准乱动设备,防止违章操作引起火灾。
2、严禁私拉电线,使用大负荷电器设备,以免因超负荷引起用电事故和火灾。
3、电闸跳闸时,要及时关闭仪器设备电源,认真查找原因,排除隐患后方可合闸供电。
4、各科室、各业务部门的工作用酒精、丙酮等易燃物品,要放置安全地点和专门容器中。
5、电教楼各教室、机房、大小礼堂一律不准吸烟;工作结束后由值机人员负责拉断电源,并对其场所进行检查、关闭门窗,注意防火防盗。网络机房在保证设备24小时运转的前提下,正确用电,定期检查。
6、大礼堂等大型活动场所要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,加强安全防火检查,保证各疏散通道的畅通。
7、定期检查楼内消防报警系统,保持系统的正常运行,确保出现火情时能及时报警。
五、防火检查
信息技术中心由有关人员组成安全用电防火安全领导小组,在中心领导下进行防火安全和用电安全工作的检查,督促和落实。一般每月检查一次,对合格者给予表扬,对发现隐患的部门,个人给予批评教育,并限期改正。
六、其它
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中心每一个职工都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纠正,并及时上报中心办公室,对各种火灾隐患,全体职工一经发现应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