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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管理规定修改版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5-12-02 [来源]:

第一条 信息技术中心是我校进行信息化教学和研究的公共服务性部门,其设备先进,技术复杂,价格昂贵。为保证信息化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,更好地服务于教学,对使用者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 总要求

(一)进入信息技术中心大楼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,无有效证件者不能入内。

(二)进入者应举止文明,着装整洁得体。

(三)保持楼内安静,禁止大声喧哗,追逐打闹。

(四)大楼内禁止吸烟,乱扔果皮、纸屑,随地吐痰。

(五)爱护楼内信息技术教学设备,损坏照价赔偿。

(六)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大楼内,不得无故动用灭火器材和触动自动防火系统按钮,否则要赔偿造成的损失。

(七)自觉遵守信息技术中心各项管理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对违反管理制度者,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、罚款和停止使用设备等处理。

第三条 语言实验室与同声传译实验室

(一)学生应按照本班课表安排,根据指定座位进入教室上课,不准随意变动座位。

(二)不得将早餐、零食、饮料带进实验室内。

(三)爱护公共设施,严禁在课桌及隔板上乱写乱画。

(四)实验室中的设备不得擅自拆卸、移动和携带出室外。

(五)爱护设备,遵守操作规程,发现故障应告知教师或管理人员,不得自行处理。

第四条 电教礼堂和国际会议厅

(一)凡进出电教礼堂和国际会议厅人员,在进出时都应遵守秩序不得拥挤。

(二)爱护室内消防器材,保持通道畅通;如遇紧急情况,应保持冷静,服从指挥,疏散有序。

(三)爱护公共设施,不得跨越、脚踏座椅。

(四)不得擅自操作室内设备,严禁未经管理人员允许将设备带出室外。

第五条 其它

其它信息技术中心的业务(如“一卡通”学籍管理等)请参照相关的详细管理规定执行。

 

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技术中心

2013年4月2日修订